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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二手车被交警处罚,二手车发生事故

tamoadmin 2024-06-04 人已围观

简介1.追尾全责怎么处理,交警怎么处罚2.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还能处罚出交通事故车被拖走了,说明该车属于涉案车辆,交警拖走车辆,目的是需要进行一个事故的认定和车辆的检验,因此,无需害怕,只需待扣车时间到期后,如期取车即可。被交警扣车后取车流程如下:1、携带个人身份证以、驾驶证原件以及行驶证在收到处罚通知15天内到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违章处罚手续;2、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3、缴纳罚款后领取执法单位出具

1.追尾全责怎么处理,交警怎么处罚

2.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还能处罚

交通事故二手车被交警处罚,二手车发生事故

出交通事故车被拖走了,说明该车属于涉案车辆,交警拖走车辆,目的是需要进行一个事故的认定和车辆的检验,因此,无需害怕,只需待扣车时间到期后,如期取车即可。

被交警扣车后取车流程如下:

1、携带个人身份证以、驾驶证原件以及行驶证在收到处罚通知15天内到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违章处罚手续;

2、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3、缴纳罚款后领取执法单位出具的载有停车地点放车单到该停车地点提车。

事故车被扣留的期限:

1、醉驾造成的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扣留15日之内能取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常为两个工作日确认,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

2、一般情况下对醉驾车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扣留35日之内能取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3、对醉驾车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超过三十日的,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取车,因此扣留65日之内能取回: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4、对醉驾车辆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

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如果交警超过上述期限扣车,即为违法扣留。

通常情况下,交警可以将机动车拖走的情形:

1、违规停车妨碍交通且车主不在现场,或者车主不配合交警的工作,没有及时把阻碍交通的机动车移开和驶离;

2、车辆出现故障不能够及时修复,无法启动和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发生交通事故而无法继续行驶或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事故车进行鉴定和检验;

4、一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需要被扣留的车辆:

(1)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6)未携带驾驶证的;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

(8)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9)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

(10)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

(11)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12)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13)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追尾全责怎么处理,交警怎么处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交警能扣留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吗?交警有权扣车的情形?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药特别注意时间方面的限制。

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扣留车辆要向车辆所有人出具单据。我们要特别注意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项手续问题

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还能处罚

一、追尾全责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追尾的处理方法如下:

(1)报案。发生事故后,应当保留好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

(2)现场处理。交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扣留事故车辆、驾驶证、行驶证;

(3)责任认定。交警经过现场的调查取证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4)赔付。保险公司收到车主提交的索赔资料后,进行审核确定金额,审核无问题后向车主账户划拨赔款。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有哪些内容

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

2、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理解为客观上当事人是否能够遵循了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

3、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如果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则必然存在着一定事故责任;

4、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自我处理。包括事故发生前和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情况。对于事故发生前的征兆,当事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回避措施;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而避开了自己在事故发生后所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其他可能影响事故程度级别的当事人的自我处理行为。

一、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还能处罚吗

1、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还能处罚。交通事故私了只是双方对赔偿问题达成的意见,但私了并不代表可以取消行政处罚,如果有交通违规行为的,仍然要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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