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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买卖二手车纠纷怎么解决,个人与个人买卖二手车纠纷

tamoadmin 2024-06-10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交易纠纷纠纷处理原则2.个人卖二手车给对方恶意退车3.二手车纠纷找哪个部门?4.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手车买卖市场也随之扩大,但如果在缔约合同之后,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条规就可能导致合同纠纷。那当遇到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时,该如何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民间组

1.二手车交易纠纷纠纷处理原则

2.个人卖二手车给对方恶意退车

3.二手车纠纷找哪个部门?

4.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个人与个人买卖二手车纠纷怎么解决,个人与个人买卖二手车纠纷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手车买卖市场也随之扩大,但如果在缔约合同之后,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条规就可能导致合同纠纷。那当遇到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时,该如何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民间组织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这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的,也可以请求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手车交易纠纷纠纷处理原则

向哪里或者哪个单位投诉都没有用,只能向你们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返还购车款6000元。

理由是,卖车人在买卖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没有将车辆2年没有交路桥费的5000多元说清楚。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卖二手车给对方恶意退车

一、二手车出事故怎么办无论从个人手里还是从大部分经纪公司那里买的二手车,如果交易完成后 有质量问题 都不会赔付的,只能自己去修理。当然,一些从经营认证二手车的4S店买来的提供质保的车,可以理赔。还没来得及过户却出了事故怎么办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责任,但原车主的责任更大些,因为在法律上他还是车子的所有人,所以,建议在购买二手车后应先过户再上路,这样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二、二手车买方不过户怎么办二手车买方不过户,协商不成,可以 起诉到法院 强制过户。二手 摩托车过户 ,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是买卖二手车过程中不可省略的程序,车辆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会带来不便。 1、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前车主仍然可以用该车作抵押,损害到后车主的利益。 2、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第31条“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二手车纠纷找哪个部门?

你想问的是一个人卖二手车给对方,却遭到恶意退车怎么办吗?遭到恶意退车的解决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2、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当按照二手车交易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二手车纠纷找工商局部门。

若买家所购买的二手车与卖方存在有争议的,在二手车市场购买后,产生了纠纷,可以找工商局部门。也可以找该二手车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协调解决,其他途径购买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购买二手车的注意事项:

选择二手车一定要尊重它的价格,贵与便宜一定都有它的道理。不要有捡漏的心这可以说是老生长谈了,网络平台价格透明,上网搜一搜心里基本上都会有大致的价格区间。

周末有空也可以去二手车市场转转,经过网上对比外加去市场实地看完后,对所选车型的价格已经可以说是拿捏的比较准确了。个人用车只要是自己喜欢的车型车况良好,感觉不是明显买贵了都合适。

买二手车的人用车出发点不同,主要为了性价比或者手头不是很宽裕的占大多数。追求性价比,选择年限较近的车型,一定不要有新车情节,哪怕是买年限近公里数少所谓的准新车。准新车在它被第一任车主想要出售的那一刻起,对它所有的标准都应按照二手车去定义。

如果有新车心理预期最好还是去买新车,要不买回来怎么看都不舒服,车还属于贬值率高的商品,买完不喜欢再卖掉来回一折腾倒不如买新车划算了。

法律分析:2016年5月16日,原告丁某某在被告深圳市某某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银灰色VOLVO S60二手小汽车,并签订了《车辆销售协议》,补充条款(手写):提车后,后果自负,如有重大事故,泡水车全额退款。签订合同当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车款共计184500元。2016年5月17日,车辆过户至原告儿子丁某的名下。2016年5月23日,原告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共计花费7772元。同日,原告将车辆开至4S店内做保养,4S店的维修师傅告知原告,该车曾因泡水于2014年4月21日在4S店内清洗发动机、拆装内饰,共花费15290元。原告寻求深圳都市频道路路通栏目的帮助,并邀请汽修专家对案涉车辆进行现场查验。汽修专家称,涉案车辆波箱盖已经氧化,线束有水泡痕迹,初步判断涉案车辆系泡水车。原告自述其了解到,原一手车主在2016年4月7日将该车以23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原告认为被告明知车辆为泡水车却在卖车时隐瞒,以远低于市场合理价格购入该二手车后又高价销售给原告,其行为构成欺诈,最终起诉至法院,诉请解除合同、退还车辆及返回购车款184500元及赔偿三倍购车款553500元等。

被告认为车辆登记在原告儿子名下,原告起诉资格不适格;被告不存在欺诈行为,车辆属于现状交易,合同中写明泡水车全额退款,车辆只是涉水,不存在泡水情况,车辆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消费品”,车辆登记价23000非实际交易价格,车辆是被告16万价格买来又转手卖给原告的,应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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