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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二手车占道经营,二手车占道经营整治
tamoadmin 2024-05-23 人已围观
简介驾车路线:全程约1253.3公里起点:大庆长途客运总站1.大庆市内驾车方案1) 从起点向东北方向出发,行驶4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中桥路2) 沿中桥路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中宝路3) 沿中宝路行驶3.8公里,右转进入中兴南街4) 沿中兴南街行驶370米,直行进入中兴南街2.沿中兴南街行驶170米,稍向右转进入大广高速公路3.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157.4公里,朝白城/双辽/G1202方向,稍向右转进
驾车路线:全程约1253.3公里
起点:大庆长途客运总站
1.大庆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东北方向出发,行驶4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中桥路
2) 沿中桥路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中宝路
3) 沿中宝路行驶3.8公里,右转进入中兴南街
4) 沿中兴南街行驶370米,直行进入中兴南街
2.沿中兴南街行驶170米,稍向右转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3.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157.4公里,朝白城/双辽/G1202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解放互通
4.沿解放互通行驶,过解放互通约1.0公里后,直行进入松原绕城高速公路
5.沿松原绕城高速公路行驶24.5公里,朝长春/双辽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6.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800米,过二莫互通,直行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7.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183.8公里,朝双辽北/通辽/G45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8.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910米,直行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9.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439.5公里,朝赤峰东/S53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红山互通
10.沿红山互通行驶620米,过红山互通约150米后,直行进入赤峰东环
11.沿赤峰东环行驶11.8公里,朝承德/锡林浩特/G16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三眼井互通
12.沿三眼井互通行驶160米,过三眼井互通约240米后,直行进入丹锡高速公路
13.沿丹锡高速公路行驶6.6公里,朝承德/赤峰南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4.沿匝道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15.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168.3公里,朝承德/北京/唐山/秦皇岛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6.沿匝道行驶600米,直行进入长深高速公路
17.沿长深高速公路行驶4.4公里,朝承德北/北京/避暑山庄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8.沿匝道行驶850米,过干沟子大桥约470米后,直行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19.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195.6公里,朝广州/G45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京承高速公路
20.沿京承高速公路行驶680米,过酸枣岭桥,直行进入京承高速公路
21.沿京承高速公路行驶20.5公里,过芍药居桥,直行进入太阳宫桥
22.沿太阳宫桥行驶80米,过太阳宫桥约660米后,直行进入三环
23.北京市内驾车方案
1) 沿三环行驶4.8公里,过北太平桥,直行进入三环
2) 沿三环行驶290米,在西直门桥/西二环/学院桥/北四环出口,稍向右转进入北三环中路辅路
3) 沿北三环中路辅路行驶110米,朝西土城路/二环路/西直门桥方向,稍向左转进入北三环西路辅路
4) 沿北三环西路辅路行驶350米,过蓟门桥,朝西土城路/二环路/西直门桥方向,右转进入蓟门桥
5) 沿蓟门桥行驶13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蓟门桥
6) 沿蓟门桥行驶20米,过蓟门桥,右前方转弯进入西土城路
7) 沿西土城路行驶1.2公里,过明光桥,直行进入西直门北大街
8) 沿西直门北大街行驶1.2公里,过右侧的庄德商务楼,直行进入西直门桥
9) 沿西直门桥行驶360米,过西直门桥,直行进入二环
10) 沿二环行驶8.4公里,过白纸坊桥,朝玉泉营桥/京开高速方向,稍向左转进入菜户营南路
11) 沿菜户营南路行驶330米,过菜户营桥,直行进入菜户营南路
12) 沿菜户营南路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京开高速公路
13) 沿京开高速公路行驶30米,直行进入京开高速公路
14) 沿京开高速公路行驶2.0公里,过玉泉营桥,朝南四环/大红门桥/岳各庄桥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马家楼桥
15) 沿马家楼桥行驶440米,过马家楼桥约180米后,直行进入四环
16) 沿四环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四环
17) 沿四环行驶130米,在花乡/郭公庄/樊家村出口,稍向左转进入南四环西路辅路
18) 沿南四环西路辅路行驶1.1公里,到达终点
终点:北京旧车市场(北京二手车市场)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路鑫茂大厦。天津庞大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于2011年08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林志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市场用地、占道、卫生、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汽车信息咨询服务等。
管理办法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外商投资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