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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规范制度,二手车交通管理制度细则

tamoadmin 2024-06-06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管理制度2.我今天买了辆二手车,过户行驶证没有拿到,可以上路吗3.买二手车要试驾车坏了算谁的4.抚顺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5.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管理办法用户需要检查用户注册地,是否和机动车注册地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在APP设置-账号迁移项目中,将用户迁移至车辆所在地。如果用户和机动车所在地一致,并且车辆正常完成了机动车转入业务,仍不能正常刷新出机动车信息的,需要在设置-删除账

1.二手车管理制度

2.我今天买了辆二手车,过户行驶证没有拿到,可以上路吗

3.买二手车要试驾车坏了算谁的

4.抚顺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

5.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管理办法

二手车交易规范制度,二手车交通管理制度细则

用户需要检查用户注册地,是否和机动车注册地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在APP设置-账号迁移项目中,将用户迁移至车辆所在地。如果用户和机动车所在地一致,并且车辆正常完成了机动车转入业务,仍不能正常刷新出机动车信息的,需要在设置-删除账户项目,验证删除后重新注册一下12123用户。

在购买二手车之后,车辆刚刚落户在自己名下,现在只有在车管所内部网络里可以查看到车辆信息,信息还没有更新到外网的服务器,因此现在绑定不了这辆车,这辆车的信息在网络上和新车牌号码是不符合的,可以等待几天再进行绑定。

即使车辆已经过户,但是在交管要2123上面是不会进行自动解绑处理的,个人必须要手动进行解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具体如下:

1、首先下载并登录交管12123;

2、接着点击机动车;

3、进入我的机动车页面后;

4、然后点击解除备案此车辆;

5、然后点击确定;

6、最后即可解绑成功。

但是交管12123无法绑定货车, 交管12123只能绑定蓝牌车。车辆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

车辆过户流程如下:

1、车管所查档 ;

2、 刑侦、工商验车 ;

3、 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

4、 领取行驶证正本 ;

5、 购置税过户 ;

6、保险更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手车管理制度

车辆年检与是否二手车没有关系,而是根据车型不同,年检的时间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扩展资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5.1.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基本要求?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在资质有效的情况下,依法开展检验工作;检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并在有效检定(校准)周期内;检验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各检验工位应保证足够的检验时间,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

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按照GB/T26765和GAXX《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建设检验相关信息系统,确保接入相关监管系统;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配备远程信息传输、视频监控、专用打印机等设施,用于远程监管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6.4.4.1? 轮胎应满足以下要求:

(a)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于在用机动车检验时为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

(b)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我今天买了辆二手车,过户行驶证没有拿到,可以上路吗

这其实就是一个集团管控的问题,下面是集团管控的一些定律(白氏定律),是集团管控第一专家华彩咨询总裁白万纲发现的。

定律一:一个企业的集团公司管控制度取决于该国战略取向。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倾向于表达军事金融帝国主义制度(指通过军事和核威慑获得战略主动性,通过金融工程巩固竞争优势,通过知识产权和产业标准等有利于先发优势发挥的一系列实施手段,构筑其在全球的政治,经济统治地位的一套制度),事实上他们也是该体制的重点执行单元。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倾向于表达产业链分工原理。

定律二:国际企业间的竞争的终极是集团公司管控的竞争

从国家,产业,各种组织等角度,同时发生着集团公司型的管控,所以区域,国家,产业和各种组织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管控体系之间的竞争

定律三:集团公司管控体系的本质是一套简化和可复制的管控制度。

不能简化,不能复制的任何看起来很美的管控,都不能满足安全,扩张,持续,高效的内在要求。

定律四:集团公司管控体系会持续的变得更复杂。

一方面是发展的必然。一方面是人为的片断式思考和决策的产物。对于前者,企业必须发展它的组织智商进行驾驭,对于后者,企业必须定期用突变的手法加以破坏和简化。

定律五:缺乏控制和非体系性的“集团公司的管理和协调”,不可能解决集团公司最内在的安全,扩张,持续,高效等要求。必须管理+控制,必须形成一套制度。

定律六:集团公司的层级越多,内部交易的设计和整合,驾驭空间就越大。

对于这个空间,企业的驾驭能力越高,就越能倍增的获得优势和运营效益。反则反之。

定律七:两层级的集团公司管控会多种模式混用,而多层级的集团公司中,越往下走,集团公司管控的模式越应该单一;

在多层级的管控结构下,下层的业务执行单位需要一套简化的、可复制的机制

定律八:母公司的投资组合战略决定了产业组合战略,一个集团型公司必须拥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投资组合战略。

目前,自称投融资主体的母公司很多,但缺乏相应的投资组合战略,结果变成了资金分配和调度主体,而不能像把握命运一样从根本上把握公司产业组合按规律和预设完成,结果因事实而形成战略,母公司的驾驭和管控空间被压缩。

定律九:集团公司层级越多,母公司的功能就越趋于宏观调控和制度设计。

很多集团公司也因此越容易空心化,文职化。而这时最重要的是母公司的专业能力和管控运作的实体化和深入。

定律十:一个母公司的管控能力是设计出来,而非沉淀出来的。

一个公司的管控能力越对商业环境和产业链有影响,管控能力就越强,但是,这种能力必须对其产业组合都有支持和增强效应,所以,它一定是一个很整体的规划,虽然实施中有动态调整,但它的完整,系统性不可能会从局部中组合而出,它必须是个清晰,自觉的思考的产物。当其超出一般强度的管控能力之后,就会呈现递增的边界效应。反则反之。

定律十一:母公司总部并不是与其他子公司组织结构相等的法人;

虽然它也会注册为一个公司,但本质上总部是董事会的延伸,是一个扩大的董事会

定律十二:母公司的职能定位上应该80%管控+20%服务;

母公司不能涉入单纯的职能服务之中,母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应该是可以为子公司寻求新资源的整合性服务

定律十三:母公司在集团公司管控中的起着“孵化器“作用;

母公司对外可以嫁接资源以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对内可以引导集团的内部交易进行成本控制。

定律十四:集团公司管控中,边缘功能比核心功能更重要;

边缘功能可以解决集团公司的交叉流程问题,例如海尔的组织结构中的“推进本部”,将集团管控中最容易有矛盾的焦点抽离,作集团管控的体外循环,缩短子公司之间的协调时间。

定律十五:母公司本身管控的黏连性质,可以促进整个公司的产业整合;

母公司在社会上拥有众多的资源,在内外部大幅度整合的能力叫做黏连效应。母公司旗下的产业因母公司的黏连效应可以获得高回报。越具备黏连性质的产业组合,其操作难度也越高,也越发适应集团公司型管控。

定律十六:企业内部集团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是通过设计来完成的;

内部交易需要寻求产业之间的衍生地带——内部交易点,加以分析,设计一套交易链体系。外部交易内部化的集团可以发挥集团优势,如:内部投融资、知识分享等。这种内部交易不能用子公司之间“自由恋爱”的形式来达成。

定律十七: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必须用横向战略来贯彻。

创造一个智慧、连贯一致的和集中的方式来传达和实现整个集团的战略,比如通用电气的6SIGMA,本质上是提升各个公司的运作基准,从而保障公司赢利的一个横向平台。横向战略还需横向组织,横向流程,横向制度的支撑。

定律十八:母公司管控可以加大子公司的战略强度;

通过“母合效应”,母公司可以促进子公司完成原本完成不了的任务。

定律十九:低利润的子公司不能放到集团公司的产业组合中来;

集团公司管控的过程中势必会造成管理的高消耗,因此如果子公司的利润低于行业的平均利润率,那么一个单体公司更有可能把该公司操作好,而相比之下一个集团公司的竞争力会偏弱,所以集团型公司相比单体公司更有必要考虑放弃该子公司。

买二手车要试驾车坏了算谁的

二手车过户的情况下,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可以上路的。

没牌照上路一次扣12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抚顺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

法律分析:要确定损坏的原因,如果是早就隐藏的故障,长期使用造成的故障,卖方要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第三条 市、县(含区、开发区)商贸流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服务业委员会是市商贸流通管理部门。第四条 二手车行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原则,二手车交易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第二章 设立条件第五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商业发展规划;

(二)经营者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三)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具有合法的商业用地手续。城市区域内设立的,交易场所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交易大厅不少于500平方米;县域内设立的,交易场所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交易大厅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能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场内应当设置查验区、展示区、休息区、交易大厅等具体区域;

(五)能为公安部门、税务部门提供办公场所。第六条 设立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商业发展规划;

(二)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城市区域内设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县域内设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第七条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有符合规定的车辆技术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

(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

(五)有规范的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治安制度、信誉保证制度及鉴定评估过失赔偿制度;

(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九条 设立二手车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第三章 经营规则第十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包括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企业,下同)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不得在注册的固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不得在经营场地外、店门外经销、展示、整备、检测二手车。第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不得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和经纪活动。不得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及场外直接交易的二手车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经销企业不得为他人进行二手车交易提供交易服务场所,不得从事二手车经纪和鉴定评估活动。

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第十三条 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二手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直接交易行为,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进行。第十四条 二手车所有人进行交易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四)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五)车辆保险单;

(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七)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八)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手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的,还应当提交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外商投资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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