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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减免增值税吗北京_北京二手车税费

tamoadmin 2024-07-30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增值税减按0.5%征收计算2.二手车可以抵增值税吗3.二手车可以抵扣增值税吗4.二手车增值税优惠政策作为汽车销售企业,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销售二手车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吗?销售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一、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1.二手车增值税减按0.5%征收计算

2.二手车可以抵增值税吗

3.二手车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4.二手车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手车减免增值税吗北京_北京二手车税费

作为汽车销售企业,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销售二手车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销售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一、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规定,自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3号公告)规定,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销售二手车的账务处理

企业出售二手车,属于出售固定资产,收回出售价款,记入“固定资产清理”,清理完成后,相关损益记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转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支付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3、收到出售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确认清理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

二手车增值税减按0.5%征收计算

购买二手车,一般不需要交购置税,但是需要交增值税。汽车只需要缴纳一次购置税,一般就是在新车购买的时候缴纳,二手车是不需要缴纳购置税的。但是如果新车购买时没有缴纳购置税,交易二手车后,新车主需要补齐购置税部分。

法律依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自2012年7月1日起,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二手车可以抵增值税吗

针对近期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较多的增值税征管问题,结合新出台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制发该公告,对相关问题予以规范和明确。具体包括:

一、关于二手车经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相关问题

(一)销售额计算为提高新出台二手车经销业务减征增值税政策执行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同时,为规范征管,本公告发布后新出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均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二)开具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公布)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因二手车销售统一不是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维护购买方纳税人的进项抵扣权益,公告明确,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外,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的,纳税人应当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如果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不得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

(三)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二、关于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税率问题

纳税人受托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公告区分不同情况,明确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三、关于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开具问题

为解决文物艺术品拍卖中开具的特殊问题,公告明确,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公告同时明确了文物艺术品的范围,具体包括书画、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漆器、竹木牙雕、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文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四、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

按照增值税对股权投资不征税、股票(金融商品)转让增值部分征税的税制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以下称53号公告)按照限售股的形成原因,明确了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原则。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原则,针对53号公告规定的买入价低于纳税人取得限售股实际成本的特殊情形,公告进一步明确,按照53号公告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举例说明:A公司投资B公司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20元/股,后续B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公司在持有B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卖出价为40元/股。如果上市发行价为30元/股,则A公司转让B公司限售股按照卖出价减发行价的余额10元/股(=40-30)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上市发行价为10元/股,则A公司转让B公司限售股按照卖出价减实际成本价的余额20元/股(=40-20)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关于纳税人实际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的选择问题

为进一步明晰纳税利和义务,公告明确,在某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项政策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某项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后,选择放弃其减免税权的,与销售货物放弃减免税权一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举例说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某一般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可以选择就2020年1月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征税申报、缴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自2月1日起,就其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免税申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此后,如果该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权,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并自提交声明的次月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题

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使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尽快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相关优惠,公告明确,此条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关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免税额”等两栏不需填写问题

为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二手车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一、二手车可以抵增值税吗

二手车交易能否抵扣增值税要看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二手车(运输汽车)可否抵扣进项税额分两种情况:

1、企业购买二手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但是购车时已抵扣了进项税专用按照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购买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为销货方是在2009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是按照含税售价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

拓展:如果企业业购买二手车不存在抵扣的问题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用简易的方法人开具的是普通。

户凭证,是不能抵扣税款的。手车属于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的货物,所以应该按照《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策》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是这么规定的: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

抵扣税款的介绍如下:只有购买新车,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才能抵扣进项税,因为《机动车统一销售》有抵扣联。公司通过买车的方式为公司抵扣相关税款,都知道对于公司而言,一家公司所盈利的利润都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一般越大的公司或者说越挣钱的公司每年所需要缴纳的税收就越多。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公司买车可以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设公司买车花费100万元,那么在这个期间就可以作为公税务当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通运输服务;

(四)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哪家银行可以二手车抵压贷?

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可办理二手车业务。在银行办理二手车业务,车辆估值必须在8万到160万之间,车龄不超过5年,且预期首付款不少于成交额的50%。

此外,在银行办理二手车还要有一定的担保,甚至有的银行要求以房产作抵押。

三、二手车抵押去哪里好呢?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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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手车可以抵押吗?

二手车可以抵押但是条件非常苛刻,其实跟不能抵押差不多的。许多银行虽然对二手抵押并不拒绝,但条件不少,必须提供车意向证明、车辆评估书、出卖人车辆产权证、机动车年检证以及符合额不得超过车辆总价的50%,甚至有银行说要申请二手车抵押必须以房产作抵押,否则就算具备了这五个条件也不批准。

这是因为银行普遍认为二手车的贬值速度比还款速度还要快,信贷风险大。严重影响信贷业务的开展的原因是,二手车的定价只能在目前新车价格的基础上下移,这样的贬值率使利润大大缩水。

另外,由于不同于新车,二手车的价格鉴定是关键,旧车的价格鉴定更加多样和不确定。因此价格缺乏客观和公正,所以银行对二手车抵押一直敬而远之。随之而生的就是,除银行以外的机构开始做二手汽车抵押类业务

二手车增值税优惠政策

可以。

一、二手车抵扣增值税的基本条件

二手车抵扣增值税主要基于其作为固定资产的属性。一般而言,企业购买二手车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该二手车可以视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并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抵扣增值税。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二手车都能抵扣增值税,抵扣的条件和额度受到税法的严格规定。

二、抵扣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购买二手车并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增值税。具体来说,抵扣的额度通常与二手车的购买价格、使用年限、残值等因素有关。同时,税法还规定了二手车抵扣增值税的一些限制条件,例如车辆必须为企业所有、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不能是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车辆等。

三、二手车抵扣增值税的操作流程

企业在购买二手车并抵扣增值税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核算。首先,企业需要确保购买的二手车符合抵扣条件,并保留好相关购车和凭证。然后,在申报增值税时,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二手车的购买价格等相关信息填入申报表,并计算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度。最后,将申报表和相关凭证一并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综上所述:

二手车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企业在购买二手车时,应了解并遵守税法规定,确保所购车辆符合抵扣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核算。通过合规操作,企业可以合法利用二手车抵扣增值税的政策,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十条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现将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二)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

(三)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二、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三、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

拍卖行应将以下纸质或电子证明材料留存备查:拍卖物品的信息、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卖双方明、价款代收转付凭证、扣缴委托方个人所得税相关资料。

文物艺术品,包括书画、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漆器、竹木牙雕、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文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四、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一般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般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八、本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文章标签: # 增值税 # 二手车 # 纳税人